愛情來的時候,讓人願意不顧榮辱。
愛情走的時候,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。

面對情變的時候,
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:「我到底做錯了什麼?」

不愛的理由有很多,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。

什麼也沒做、做得太多、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......還是有可能分手。

不愛,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,沒有理由,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。
尤其,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,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,

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,又何足為奇呢?
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,愈是不能教人甘心。


因為不甘心,選擇以苦苦糾纏、惡言相向、哭鬧恐嚇......等策略的人,大有人在。

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,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:「對妳已沒有感覺。」時,

女方竟開口說:「要分手可以,先付三十萬給我!」
其實,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,只是不甘心。

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,

其實是靠單方面「你讓我很難過,我也不會讓你好過!」的關係在維繫。

 

問題是,這種勉強的愛情,貌合神離,又能撐多久?


愛情,是一支舞曲。

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,踩著相同的步伐,依照相同的節奏,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。

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,
你硬要抓著他的手、拖著他的身體,荒腔走板地舞下去,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。

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、弄到你死我活,才願意曲終人散。

愈是不甘心的人,愈不肯放手。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自省的能力,
也全無自信,只是憑一股愚勇,毀了別人、也耽誤自己。


有一位婦人寫信與我分享很寶貴的生命經驗。

她的丈夫有外遇背叛了他們的婚姻,
但是,她絕對不肯跟他離婚,她要讓大家都很不好過。

由於,這個情況,已經僵持十年了,她漸漸沒有力氣和他鬥,但還是不甘心就此罷手。

後來,她得了憂鬱症,過得很不快樂,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不想接近她......


從她的實例,我更加堅信 -- 愛到盡頭,當對方提出分手,就讓他走吧!


不肯放手,傷得更久,對方不好過,自己又能得到什麼?

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,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,
當對方執意分手,就讓愛隨風而逝。

他得到他想要的,你得到自由。也許他會後悔,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。

而你,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!

所有不幸福的人生,都是被自己耽誤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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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丁噹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